耐火材料采購合同
耐火材料采購合同
合同編號:
簽訂地點:
簽訂日期:_
買受人(甲方):_
出賣人(乙方):_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,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耐火材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產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及價格
1.1 產品名稱:耐火材料(具體包括:高鋁磚、粘土磚、鎂碳磚、澆注料、耐火泥等,具體名稱以附件訂單為準)。
1.2 規格型號:詳見附件《供貨清單》。
1.3 數量:詳見附件《供貨清單》。
1.4 單價及總價:詳見附件《供貨清單》,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)。
第二條 質量標準
2.1 乙方提供的耐火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以及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,具體技術參數見附件《技術協議》。
2.2 乙方應隨貨提供產品合格證、質量檢驗報告、使用說明書等質量證明文件。
2.3 耐火材料的體積密度、耐壓強度、荷重軟化溫度、熱震穩定性、抗渣性等關鍵指標必須達到約定標準。
第三條 包裝與運輸
3.1 乙方應采用防潮、防震、防破損的包裝方式,確保貨物安全運抵甲方指定地點。包裝物不回收。
3.2 運輸方式由乙方選擇,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。
3.3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日通知甲方,以便甲方安排接貨。
第四條 交貨時間與地點
4.1 交貨時間: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分批或一次性交貨完畢。
4.2 交貨地點:甲方指定倉庫或施工現場,即__。
4.3 貨物風險自甲方簽收后轉移至甲方,但質量責任不因簽收而免除。
第五條 驗收
5.1 甲方在收到貨物后日內進行驗收。驗收內容包括數量、規格、外觀、質量證明文件等。
5.2 如發現數量短缺、規格不符或質量缺陷,甲方應在驗收期內書面通知乙方,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予以補足、更換或退貨,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。
5.3 對于內在質量問題,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的,乙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。
第六條 付款方式
6.1 合同簽訂后日內,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%作為預付款。
6.2 貨物全部到貨并驗收合格后日內,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%。
6.3 余款%作為質保金,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日內付清。
6.4 乙方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第七條 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
7.1 質保期: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。
7.2 質保期內,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任何故障或損失,乙方應免費維修、更換或賠償。
7.3 乙方應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使用建議,確保耐火材料正確砌筑和使用。
7.4 乙方接到甲方質量異議后,應在小時內響應,日內到達現場處理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乙方逾期交貨的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交付貨物金額的%向甲方支付違約金;逾期超過日的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,乙方應退還已付款項并支付合同總價%的違約金。
8.2 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、退貨或減少價款,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。
8.3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%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第九條 不可抗力
9.1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日內通知對方,并提供相關證明。雙方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10.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,由雙方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
11.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。
11.2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雙方各執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3 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
地址:_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_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
地址:_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_
附件:
- 供貨清單
- 技術協議
- 質量檢驗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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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13 23:31:21